1.特种气体宜采用外购钢瓶气体供应,在厂区内应设置诸存﹑分配系统。 2.特种气体宜根据危险性质和存储数量设置独立的气瓶间。 3.洁净区内自燃﹑易燃﹑腐蚀性或有毒的特种气体分配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危险气体钢瓶应设置在具有连续机械排风的特种气体柜中﹔ 2) 排风机、泄漏报警、自动切断阀均应设置应急电源﹔ 3) 一个特种气体分配系统供多台生产设备使用时,应设置多路阀门箱。 4.特种气体分配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吹扫盘; 2) 应设置应急切断装置; 3) 应设置过流量控制装置; 4) 应设置手动隔离阀; 5) 运行过程中的吹扫气源不应使用厂区内大宗气体系统; 6)不相容特种气体不得共用同一吹扫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