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锂离子电池工厂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2.对有洁净要求的工艺区域,室内给水排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3.给水排水干管宜敷设在吊顶层内。给水排水干管不宜穿过高温区域,当必须穿越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4.厂区雨水管网与市政排水网接驳前﹐厂区内应设置截留阀门,并应保证在突发情况下将产生的废水节流至下区内的雨水管道及事故应急池内。 5.一般给水系统应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种类要求,设置供应相应水质的给水系统。 6.在电解液储存和分配的区域,应设置紧急洗眼器。 7.给水管道的材质及接口应满足生产工艺对水质、水压、水温的要求。 8.锂离子电池混料工序所产生的清洗废水应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9.清洗房内宜设置排水地沟,并宜靠外瑞设置,同时就近设置沉淀、过滤装置。 |